石家庄华师经济管理学校日常学生行为规范
一、维护国家利益。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统一着装、行军礼。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不参予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活动,反对一切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二、仪表端庄。穿戴整洁大方,着校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留批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坐立行走姿势要端正。
三、自尊自爱。不进酒吧和营业性舞厅,不看、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参予经商活动。
四、勤奋学习。认真学习各门课程,自觉参加各项基本功和能力训练,积极参加教育实践和各项有益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将自己塑造成一专多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五、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养成劳动习惯。
六、谈吐有礼貌。讲话注意场合,使用礼貌语言,态度诚恳和蔼。
七、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赃物和剩饭菜,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骂人。
八、严格遵守微机室、语音室和实习场所的安全工作(操作)规程,服从命令、听指挥,切实注意安全。掌握实际技能,注重实践。
九、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教室、宿舍的整洁,努力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十一、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向学生和家庭提出超出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
十二、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在公共场所,不吵闹,不喧哗。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骑车。对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
十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维护民主和法制,对违法行为敢于斗争。
十四、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珍惜教学设备,不在课桌、墙壁或旅游地乱画。保护自然环境,爱惜花草树木。损害公物要赔偿。
十五、关心集体,热爱班级和学院,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十六、礼貌待人。尊重他人人格,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损害民族团结,对待少数民族同学热情友好。
十七、遵守校纪班规,维护教学秩序。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按时出操,遵照军事化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遵守宿舍、食堂和校园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遵守宿舍、食堂和校园管理制度。
十八、 尊敬师长,听从教师教导,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尊重长辈,体贴父母,主动做家务。
十九、乐于助人。主动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利用假期,课余时间热心为老人、残疾人和需要帮助的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