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高考 | 中考 | 中专 | 大专 | 技校 | 河北单招 | 3+2大专 | 职教中心 | 对口升学 | 成人高考 | 出国留学 | 常见问题 | 招生政策 | 职业培训| 专题 |
2011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一、普通专科:招收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
二、对口升学专科:招收医学类中专毕业生,参加河北省医学类对口升学考试。
三、五年制大专:招收河北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成绩达到河北省统一确定的分数线,可填报我校五年制大专志愿。
录取报到
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携带准考证、档案材料及党团关系。
学生待遇
1、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校后入石家庄市户口。
2、学业成绩考核合格,由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3、按国家和省有关专接本规定,报考专接本。
4、河北省人事厅统一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1年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河北,学校代码5553):550人
一、专业:护理、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骨伤、医学营养、中药。
二、收费:
1、学费:前三年口腔医学3500元/生.年,护理3200元/生.年,其他专业3000元/生·年(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学生在一、二年级每年可享受1500元助学金),后两年(元/生·年):口腔医学6500元,其他专业5000元。
2、住宿费:普通住宿每生每年600元。
3、代办用品费、书费:自理。
4、退费:因转学或退学需办理退费手续者,按河北省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