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请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 ,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
1)到接受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毕业生属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 凭报到证转移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人才服务机构存档证明
转户口还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