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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组织送教下乡检查

2011-5-20 22:28:42石家庄信息网

 关于开展“送教下乡”、学籍、资助和免学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冀教职成函[2011]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专学校:
为推进全省“送教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学籍、资助和免学费工作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送教下乡”、学籍、资助和免学费工作健康开展,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决定,开展“送教下乡”、学籍、资助和免学费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依据冀教职成函[2011]1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检查中等职业学校“送教下乡”工作。
2.依据冀教职成[2011]2号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资助、免学费工作。
二、督导检查方法及步骤
1.关于“送教下乡”工作。听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的汇报、查阅资料、座谈,检查组直接去相关学校、教学点检查。
2.关于学籍、资助和免学费工作。除随机抽查的学校外,还要重点检查民办学校。
3.检查采用听取学校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教学点、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检查的时间
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30日,具体到达各市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
由行政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详见附件)。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将通报省财政厅,根据督导检查情况确认学校的免学费和资助资格。
请各市教育局及省属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迅速传达、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教职成函[2011]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专学校:
为推进全省“送教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送教下乡”工作教学质量,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办法
(试行)

一、设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胜利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王晓飞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成 员:刘 晶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刘晏升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
石建平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
陈光华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调研员
刘凤彪 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刁哲军 省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
张志增 省职业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孙志河 省职业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梁贵平 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史 帆 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二、督导检查的原则和范围
1.开展对“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坚持以检查促规范、以督导促提高的原则;坚持督导检查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的原则。重在推动工作,提高质量。
2.督导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开展“送教下乡”工作的学校。
三、督导检查的依据
1.《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种植技术等六个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通知》;
2.《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教学管理文件汇编》(试行);
3.《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送教下乡”实习实训规程》
四、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承担“送教下乡”任务的学校,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师资队伍。
1.有一支具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为辅,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每位专业教师承担2-4个本专业教学班的教学任务2.有一批熟悉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实际并熟悉农村法规的基础教师队伍;
3.招生专业、规模与师资结构、数量相符。
(三)教学设施。
1.有基本满足送教下乡的车辆;
2.有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实训室和仪器设备;
3.有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实训基地和流动实验室;
4.有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投影机或一体机)。
(四)教学计划及各项管理措施。
1.有详细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
2.有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
3.有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点管理、班主任管理、专任教师管理、兼职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生学习考核、学生出勤管理、课堂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
4.档案管理规范并及时归档。
(五)教学点。
1.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及教学实训基地;
2.教学点设置合理方便学生上课;
3.教学点有特色的产业基础做支撑;
4.教学点管理人员认真负责,对考勤、卫生、现场教学、课堂纪律等工作管理到位。
(六)教学效果。
1.教学内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适应农民学员的需求;
2. 教学安排符合农忙、农闲、农时、季节变化;
3.教学方法新颖;
4.学员认真听课;
5.学生到课率达到80%以上;
6.学员日常作业、实习实训报告、生产日志等能按时完成且留存齐全;
6.学员通过学习在生产工作实践中取得成绩或进步。
(七)在开展“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过程中,各市、县教育局和学校所呈报的材料应当实事求是,杜绝隐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督导检查的主要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听取各设区市、有关县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汇报、查阅市、县、学校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实地考察教学点和实训基地、召开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检查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
六、督导检查的组织实施
1.自查。省属学校每学期都要对本校“送教下乡”工作进行自查。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学期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承担“送教下乡”任务的学校进行自查。
2.抽查。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对全省承担“送教下乡”任务的学校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
七、督导检查的结果通报
1.省教育厅对各承担“送教下乡”任务的学校的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达到督导检查内容和指标要求的为合格;基本达到督导检查内容和指标要求,但某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需要尽快加以改进的为基本合格;主要工作和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
2.经督导检查,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学校,应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写出整改报告,于第二年按时接受复查。
3.对督导检查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的学校,由省教育厅给予黄牌警告,根据情况做出减免招生指标、停止举办涉农专业等处罚。

 

 

省教育厅送教下乡检查日程安排
第一组
组长: 张志增 省职教研究所副所长
成员: 任增德 怀安职教中心副校长
韩四新 沧州市教育局副科长
检查日程安排
5月20日下午 井陉 住井陉
5月21日上午:矿区 下午:平山 住平山
5月22日上午:鹿泉 下午:正定 住正定
5月23日上午:灵寿 下午:行唐 住行唐
5月24日上午:新乐 下午:无极 晚饭前返回市区
第二组
组长:李克军 邢台农校副校长
成员:张秀魁 冀州职教中心副校长
张少峰 省职教发展研究中心
检查日程安排
5月20日下午:赞皇 晚上住赞皇
5月21日上午:元氏 下午:栾城 住栾城
5月22日上午:高邑 下午:赵县 住赵县
5月23日上午:藁城 下午:晋州 住晋州
5月24日上午:辛集 下午:深泽 晚饭前返回市区

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一式四份,在迎接检查时交检查组。具体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
附件 1.省教育厅“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办法
2.省教育厅检查通知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1年5月20日


来源:石家庄冀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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