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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1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日前全面展开。
2011年7月10日前,河北省就业服务局会将批准的见习岗位下达各设区市,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高校毕业生想申请就业见习,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河北省报名工作将于8月10日结束。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法,高校毕业生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对接在9月30日前完成。10月31日前,所有见习人员全部上岗。
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以获得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的基本生活补助,用人单位还要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