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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5日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河北省教育厅将彻底清查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及其分校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对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国办学校将撤销荣誉称号,民办学校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河北省教育厅指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上报的中职助学金、免学费申请信息有怀疑的,应暂缓发放资金。
对查实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处罚。其中国办学校要撤销学校荣誉称号、全省通报批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民办学校将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