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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815名。
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岗位且符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条件的考生,每人同时可以任意报考一个县(市、区)的到村任职岗位,不加收报名费。
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各市、县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报名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与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一致,3月15日9时至3月24日17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时。既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又报考到村任职的,不加收报名费。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资格审查
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审查人员范围。8月20日,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及审查相关事宜。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有关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对进入审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优秀学生干部,回原籍任职考生,涉农专业考生,市县选聘的优秀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
聘用待遇
9月25日—9月30日,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聘用人员不能分配到城市社区,必须到行政村工作。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等,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