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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介绍中等职业教育强化内涵发展等情况

2011-3-10 9:42:15石家庄信息网

赵建武:今天我们召开“两会”前的第四场新闻通气会,向大家介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情况。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 “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纲要特别强调,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在全社会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了新的变化和新的进展。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请到教育部职成司,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广西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下面我先介绍出席今天通气会的领导,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先生,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王扬南先生,教育部职成司副巡视员张昭文先生,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先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黄宇先生。下面首先请葛司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葛道凯:媒体界的朋友,今天还在农历的二月初二之内,有一个说法是二月初二之内都可以拜年。首先祝大家新的一年工作顺利、心想事成。2010年,在媒体界各位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在社会上赢得了较好的声誉。在筹备“两会”前新闻通气会期间,我和新闻办的同志们商量,职业教育以什么主题跟各位媒体朋友们见面。2010年,职业教育先后举办了3次新闻通气会和2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我们考虑给大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这个视角就是制度建设。
大家知道,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很重要,教育教学的改革和教师队伍的建设也很重要,但最根本的一个方面是制度建设。2010年,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职业教育取得了一些成就,特别是在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随着《纲要》的颁布,教育部加快了制度建设的步伐。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先后出台了9项制度性文件,分为5个方面:一是基本办学制度;二是专业设置管理制度;三是德育工作制度;四是助学工作制度;五是社区教育制度。制度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贯彻落实《纲要》在现代学校制度部分提出的要求,即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我国教育有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类型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是它在制度建设方面有什么独到的不同,今天我们可以通过这9个制度的建设,给大家一些案例。
第一方面是基本办学制度。基本办学制度贯彻落实在《纲要》里提出这么几句话,第一句话是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第二句话是要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第三句话是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在学校基本办学制度这一方面,去年出台了 3个文件:
一是《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这个规程是学校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它是学校基本制度的指导性文件。《规程》规定了学校管理的八个方面,内涵丰富,涉及到学校管理运行的方方面面。《规程》分九章,除总则以外,其他八章分别规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八个方面,分别是:内部管理、教职工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学生管理、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这里我举个例子,这项制度的第五条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和组织领导责任,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办学资质的审核和监管,在每年春季招生工作开学前,公布本地区本年度具有招生和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的学校名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对学校资质的审核公布作出了规定。第十条规定,学校按照人事管理规定,科学设置各类岗位,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保持合理比例,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的岗位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这句话表明职业教育的教师队伍具有两个结合的特点,一是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二是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

二是《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地方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要举办职业学校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标准》里规定了办学规模、生均校园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师比等。这些规定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监督或督导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了依据,也为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了依据。这个标准是在2001年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我国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修订的。这里我也给大家举个例子,《标准》的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学校设置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是《规程》在某一个方面进一步的细化。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这里规定了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体育用地、图书馆和阅览室、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等,比如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三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法》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与注册、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成绩考核、奖励与处分,以及毕业与结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应该说,《办法》是学习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以及免学费政策的重要保障。这里我也给大家举个例子,《办法》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第三章第十二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第十三条,学校对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第四章,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下面特别有一个说明,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方面是专业设置的管理制度。《纲要》提出要促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如何落实《纲要》提出的这些要求呢?2010年,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修订后的《目录》主要目标是促进五个对接:一是专业与产业、岗位和企业对接;二是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对接;三是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四是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五是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对接。我们已于2010年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气会,此次就不再具体展开了。
专业设置管理制度的第二件事是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有了专业目录,专业设置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什么样的程序、如何进行管理,要有相应的制度来规定。《办法》在专业设置条件、程序和管理的职责分工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第三条,国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要全社会所有的职业学校说国家鼓励设置什么专业。要设置一个专业要具备什么条件?《办法》第九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二)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三)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那么,规定了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谁去实施呢?为确保实施的科学性,2010年,教育部成立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以及下设的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这些指导委员会一方面研究制定专业目录,另一方面制定每个专业的办学条件、教学计划的要求,以及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第三方面是德育工作制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纲要》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活动,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培训。2010年,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两个意见:一是《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校园文化对学生的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都是从校园里走出来的,在座的各位应该都有体会,校园文化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意见》提出了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治安环境、人文环境建设和推进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以及发挥校园网络育人的作用等。第一条明确了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指出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精神、学校活动、学校秩序和学校环境的集中体现,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第三条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育人为本的原则;二是师生主体,校企共建的原则;三是贴近社会,贴近职业,贴近学生的原则;四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文件特别提到,要积极推动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引进和融合优秀企业文化,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习惯,帮助学生顺利实现从学校到企业的跨越。
第二项制度是《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工作职责,配备与选聘、任职资格和条件、待遇、培训,以及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意见。《意见》第一条,阐述了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是中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第二条,明确了班主任应该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学生思想工作;二是班级管理工作;三是组织班级活动;四是职业指导工作;五是沟通协调工作。第三条,要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配备和选聘工作。提出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助理班主任。
第四方面是助学工作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工作非常重视。2007年,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发放工作,2009年底,启动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免学费政策。2010年,这个政策扩大到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纲要》提出要健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出台后,为保证政策的实施,保证我们的资金能够真正用到应该用到的地方,2010年,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类型、学生范围、比例、免学费的标准,以及资金的来源,申请与评审程序、监管以及违规处罚等相关方面。《办法》第九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这是为了保证资金的用向公开、公平、公正。第十三条从程序和职责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资格。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纳入免学费补助范围的民办学校名单由省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定。
第五方面是社区教育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所谓教育,既有对适龄人口的,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也有针对成年人的教育。近些年来,我国社区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为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纲要》专门提出,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此,2010年,教育部提出了一个制度性的文件——《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各地都在开展社区教育,但什么叫社区教育做得好,什么叫做得不好,要有一个标准。社区教育示范区要制定社区教育的规划,创新管理体制等 13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第三条规定,已建成区(县、市)、街道(乡镇)、居(村)三级社区教育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第六条规定,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和服务程度较高。什么叫社区教育做得好?做得好的社区就是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和服务程度较高,什么叫较高?社区内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共享度高;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得到较好地开发和利用;社区重视无形教育资源的总结、提炼和利用;社区积极建设学习资源服务圈。第八条规定,保障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区(县、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落实到位;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经济发达地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以上是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我们制定的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2011年,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现在我们已经列入规划的有七项,一是要研究制定关于制定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原则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国家示范性集团化学校建设的标准;三是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四是研究制定加快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五是研究制定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标准;六是修订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七是研究制定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和社区全民学习中心规程。
我的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赵建武:谢谢葛司长。通过葛司长对九个制度的细致解读,我们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办学制度、专业设置制度、德育工作制度和助学工作制度以及社区教育制度有了全面的了解。我们经常说,制度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是保证,更是保障。相信在这些制度文件颁布落实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有请江苏省教育厅杨湘宁副厅长介绍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
杨湘宁: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给大家通报江苏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尤其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最近几年,我们在教育部统一规划和领导下,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江苏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47.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达到137万人,做到了连续6年使我们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结构大体相当。由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带动了江苏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71%提高到2010年的96%。“十一五”期间累计培养输送了近2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江苏统筹城乡建设、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更加美好江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回顾江苏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历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制度建设是促进我们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也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下面,我根据通气会规定的主题,从4个方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如何坚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些工作。
第一、颁布实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办法》是1999年8月正式公布实施的。背景是1996年5月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过三年的调研,根据江苏的实际,我们制定并由省人大通过了省实施职业教育法的办法,使职业教育在依法治教、依法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实施办法》着力将中央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法规化,着重解决江苏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规定了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加强宏观管理制度建设,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宏观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制度。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06年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省里成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宏观管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具体负责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省劳动保障厅具有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县级范围内技工教育基本归口教育部门管理。
二是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2010年,我省对接教育部的工作机制和要求,在省域范围内率先成立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章程》,形成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是创新中职、高职沟通衔接制度。2008年,我省对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进行重大改革,突出专业技能考试,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升学制度。成立14个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全省统一组织技能考试。落实公办职业院校为主、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招生的比例,增强职业教育升学制度的吸引力。强化人才培养体系衔接,积极稳步发展初中后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努力提高五年制教育的质量,办出特色。今年我们将试点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的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建立并完善新的中职、高职教育衔接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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