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到我校学习,优化学校生源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3级新生实施资助。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助学及免学费政策:即农村(含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
二、城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校,中考成绩在360分以上者(含360分),免收三年学费6900元。名额为20名,以住宿费缴纳先后为序,报满为止;中考成绩在260分以上者(含260分),免收第一年学费2300元。名额为30名,以住宿费缴纳先后为序,报满为止。
三、城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减免一年学费2300元。名额为30名,以住宿费缴纳先后为序,报满为止。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初、高中毕业生来我校报名,须携带户口簿和有效分数证明,经我校招办核查后予以备案。
五、本规定如与国家减免学费政策重复,执行国家政策,学校所减免学费将做为学生在校期间奖励,按学校有关学生奖励政策执行。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