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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校规校纪

2012-3-25 16:44:33石家庄信息网

第一条 起床

1.各级值班员应提前起床,以便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及检查学生起床情况。

2.起床号音响后,全体学生应立即起床。

3.集合号音响后,全体学生应迅速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合。

4.各级值班员在指定地点集合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作好出操准备。

5.无论什么天气,学生均必须按时起床,遇雨不能集合由值班员在宿舍检查起床情况。

第二条 早操

1.除因天气原因和节、假日不出操外,其它均按规定出操。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者须持医生证明请假或经中队长批准。

2.全体学生应认真参加早操,切实使早操能够达到锻炼身体,锻炼意志的目的。

3.早操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 内务卫生

1.早操后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和打扫清洁卫生。洗漱应遵守秩序,注意节约用水。每个学生在早读前应整理好自己的床铺桌椅及书架。

2.内务卫生由值日生在洗漱完后进行,任务包括清扫地板,抹桌擦窗,监督其他学生整理内务,保证室内整洁和安静。

3.每个同学都应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

第四条 进餐

1.学生进餐时要遵守秩序,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和敲打碗筷。

2.积极维护食堂卫生,不准随地乱倒饭菜和洗碗水。

3.学生对食堂工作及伙食方面的意见,应找管理人员及有关领导反映,不得同炊事、服务人员争吵、打骂。

第五条 上课

1.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应带好课堂书籍及用具到指定教室,作好上课准备,不准迟到早退。

2.每门课上第一节课时,区队长(大班课时由值班区队长)下达“起立”口令,学生全体起立并向老师行注目礼,待老师还礼后指示坐下来方可坐下。下课时,区队长下达“起立”

口令,向老师行注目礼,待老师还礼后走出教室或老师同意下课,学生才可离开教室。

3.上课应集中精力听讲,不准睡觉,不准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学生提问须先举手,等老师许可后方能起立提问。老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回答,答完经老师许可后方能坐下。

4.上课不准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教室,须经老师批准。因病不能上课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因事不能上课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5.上课时着装整齐,不准穿背心、内短裤和拖鞋进教室。

6.学生应爱护教室内的一切设备,保持教室和走廊清洁。

第六条 午休

1.午休时间应保持宿舍安静。

2.午休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其它活动。

3.午休后应按时起床并整理好内务。

第七条 自习

1.自习时间为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消化当天的学习内容,完成作业和预习第二天的课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自习时间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学校。

2.自习在寝室、教室或图书馆、阅览室进行。自觉遵守自习纪律,,保持自习场所安静,不得在自习场所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放收音、收录机。

第八条 自由活动

1.下午第二节课后到晚自习前这段时间是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时间主要用于开展文体活动和处理个人的事情。

2.学生在自由活动时间应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不准利用此时间外出聚餐、聚赌和做无益身心健康的事情。

3.各大队、中队、区队要充分利用自由活动时间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和进行思想、学习交流,推进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九条 就寝与熄灯

1.全体学生依照规定按时熄灯就寝。

2.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准讲话,放收音、收录机,弹乐器及搞其它活动。

3.中队值班员应督促学生按时就寝,负责检查熄灯情况。

4.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住宿, 学生在节假日外出必须在晚自习前返校, 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宿舍留人住宿。

第二章 晚点名制度

第十条

1.晚点名每周进行一次,定于星期天晚上自习开始进行。

2.晚点名以中队为单位进行,内容为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活动,布置工作、学习任务。

3.每个学生必须自觉参加晚点名,不准无故缺席。

4.晚点名由中队长主持,点名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分析本中队有关情况,严格进行点名和讲评活动。

5.学生管理部门、各学生大队,平时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晚点名工作,抽查学生的基本情况。

第三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条

1.学生外出时间较长(超过半天)应向区队长说明去向,并办理请假手续。

2.学生非节假日外出或不能坚持参加正常学生活动,必须按级请假并按时销假,未按时销假者作旷课论处。

3.学生病假凭医院医生证明方可休假。

4.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中队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上级批准。

第四章 着装礼貌

第十二条

1.凡参加集合、会操、阅兵及其它大型活动要求着装时,全体学生应按规定统一着装。

2.学生穿校服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戴正帽子,扣好衣裤钮扣,扎学校统一定制的领带。

3.学生平时着装必须整洁大方。

4.经常修理须发,禁止染发,保持仪容端庄。

5.学生应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

6.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说话和气,讲究礼貌。

7.凡参加学校、大队的集会活动,学生必须准时整队进场,会议结束后,按规定顺序退场。

第五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三条

1.各大队每天都应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检查当天本大队的有关情况,值班计划由大队负责制订。

2.值班检查,包括早操、清洁卫生、内务管理、上课、午休、自习、就寝、熄灯等。值班人员应作好值班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整理上报。

3.值班人员对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5.学校对各大队、中队的值班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六章 内务卫生制度

第十四条

1.建立宿舍值日员制度,值日员由本室的学生轮流担任。对内务卫生负全面责任。

2.值日员早操后,负责打扫本室卫生,打开水,并督促本室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内务。

3.室内所有物品在使用方便的情况下都应定位放置,做到整齐、清洁。值日员应督促全室学生维护保持室内整洁。

4.床上用品按规定将被子叠好并将双叠口向外放正,枕头枕巾铺于被子下面,夏季不戴帽子置于被子中央,帽徽向外,上衣不穿时应叠好平放于帽子下。

5.学生严禁向走廊、楼梯、阳台泼水和饭菜等脏物,严禁由窗内向外泼水,严禁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严禁在宿舍打球、溜冰等。

6.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挂衣物,衣服应在规定地方晾晒。

7.每星期四下午进行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

8.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宿舍私接电线,不准私用电热器具。


来源: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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