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享受最低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免学费政策
2009年秋季开始,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1、免学费学生范围是:中专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免学费学生比例为在校生的15%,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3、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认定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农村籍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并有相关证明,予以优先考虑。
(1)孤残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3)烈士子女;
(4)近三年因不可抗拒灾害(地震、水灾、火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
(5)农村绝对贫困学生;
(6)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父母一方已故或离异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政策
为了鼓励学生认真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各学科的年考试成绩,在98分以上(含98分),享受一等奖学金1200元整;
各学科的年考试成绩在95分到97分(含95分),享受二等奖学金800元整,
各学科的年考试成绩在90分到94分(含90分)为三等奖学金500元整。
为了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护理教育工作者、护理专业优秀学生、资助有志于献身于护理事业的家庭贫困女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天使护理教育”基金。
1、爱在天使帮孤助学工程:自2011年春季开始,“天使护理教育”基金,实施爱在天使、帮孤助学工程;每年招收免学费贫困女孩30—50名,毕业后学校负责安排就业,做两年的就业追踪服务,帮助其走好自立前的每一步,以实际行动落实“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宗旨。
2、自2011年3月起,“天使护理教育”基金,开始对优秀毕业学生实施奖励政策:(1)、被评为优秀护士者奖励人民币300元;(2)、被部队武警医院评为非现役文职者奖励人民币500元;(3)、被选拔参与国家重要活动及突发事件者奖励人民币800元;(4)、被医院派遣出国深造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以上优秀毕业生先进工作事迹均在我校护理论坛杂志刊进行刊登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