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条件、有关要求、报考类别及报名安排按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4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对口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满分750分。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以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为准。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除学前教育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以外其他12类的考生,既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理论240分,专业技能测试150分。报考学前教育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学前教育类为教育理论,采矿及安全工程类为采煤概论,满分各390分。
除学前教育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外,其他所有科类专业理论课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分类别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登分的办法,由有关高校承办(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理论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学前教育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
三、其他
对口招生考试的志愿填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及录取等工作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要切实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宣传工作,将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考试的安排,及时逐级传达到考生,确保考生按时参加测试。
参加对口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照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规定,交纳测试费用(计算机类、财经类、农林类、医学类、畜牧兽医类每生70元,服装类、建筑类、旅游类每生100元,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烹饪类每生150元)。
承担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考试任务的院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和测试程序,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