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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策未出台前请以2018年政策为准报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经济学校2019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经济学校
二、学校代码:6103
三、学校性质与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四、办学历史:1980年建校,被国家教委、省教育厅、石家庄市政府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先进学校、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教育先进集体和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在校生规模达1500多人。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经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学历证书和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印发的报到证。
六、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古城东路31号。
第二章 招生与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具体负责招生咨询、接待及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不进行春季招生,每年只有一次秋季招生。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为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一定要提前抓紧报名,过时不候!
第六条 报名:
一、自主招生阶段:2018年4月1日至7月4日,中考成绩公布之前。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到学校招生办咨询报名。
二、统招阶段:7月4日至7月10日,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登录市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或持准考证和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来学校报名。
第七条 录取
一、根据河北省有关招考政策,凡报考我校新生均按规定在省、市考试院统一办理批录手续,在石家庄市教育局办理注册手续。
二、自主招生阶段在我校报名的学生不按成绩高低,优先办理录取手续;统招阶段报考我校的学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录取最低分数为300分。
三、专业要求:药物制剂专业最低分数线为360分;铁路服务专业要求形象好、气质佳,无疤痕,女孩身高在163-172cm,男孩身高在173-180cm;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限招男生;市场营销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依据第一、二项规定录取。
第三章 收费与助学政策
第八条 农村、城镇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免收学费;城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免收学费。
第九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建档立卡贫困生“三免一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免学费、住宿费、书费,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条 杂费收取标准:住宿费175元/学期,预收书费325元/学年(多退少补),来校报名时缴纳。其它杂费(含校服费、公寓化物品费、体检费),入学报到时缴纳。
第十一条 助学金政策:连片区学生享有每人两年的国家助学金4000元,非连片区学生按在校生的15%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相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军训和入学体检。军训时间一般为10天。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办学现状、专业设置等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11-89872325 15383792562
招生咨询QQ:2455647437
招生咨询人:李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石家庄经济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