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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均衡教育资源、支持基层学校发展,石家庄市将于今年开始从城乡结对学校选派干部支援县(市)、区基层学校,3月31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了《选派干部支援基层学校暂行办法》对这一举措进行了明确规定。
优秀学校干部3年援基层
本次选派干部对象为任职2年以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任职3年以上学校中层副职干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学校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对象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人选确定后,中层正职干部提任为原单位副校长,并担任受援学校副校长;中层副职干部、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分别明确为原单位中层正职或副职,并担任受援学校中层正职或副职。其中,每位干部支援基层学校时间为3年。
选派干部由受援学校主管
选派干部在支援县(市)、区基层学校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受援学校要对选派干部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为选派干部安排好工作和生活条件,选派干部不再承担派出学校工作任务,派出学校不得随意将选派干部调回。
选派干部支援基层学校期满,市教育局与派出学校一同对选派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3年优秀的予以记三等功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考核结果出现一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在派出学校与受援学校的职务,由派出学校调回并安排适当工作。
提拔干部优先考虑支教经历
在待遇方面,选派干部的行政和工资关系不变,保留在原学校,按照提任职务享受原学校同类人员待遇。其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受援学校进行,并由派出学校按其受援学校的考核结果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达到培养和锻炼学校干部的目的,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一般要有到农村学校支教经历,选派干部在评先表彰、职务评定、学习培养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