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高考 | 中考 | 中专 | 大专 | 技校 | 河北单招 | 3+2大专 | 职教中心 | 对口升学 | 成人高考 | 出国留学 | 常见问题 | 招生政策 | 职业培训| 专题 |
昨日,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春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今后新生注册将采用到校现场注册的方式。
在注册备案范围方面,省会辖区国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办理;省属、市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处办理。未办理学籍备案手续的,其毕业证书不予验印。
同时,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