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高考 | 中考 | 中专 | 大专 | 技校 | 河北单招 | 3+2大专 | 职教中心 | 对口升学 | 成人高考 | 出国留学 | 常见问题 | 招生政策 | 职业培训| 专题 |
5月16日,记者获悉,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定于2011年9月17日、9月18日举行。记者了解到,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其中包括,《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17日,采用网上报名,其方法是:报名人员可于5月24日至6月17日直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网上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完成预报名后由单位或报名者个人于6月23日至24日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报名现场办理确认交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一份手工填写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免试表可以从报名网上(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