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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考试院:自考集体舞弊将一追到底

2011-4-8 9:20:45石家庄信息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17日进行,我省将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

视频监控巡查保密室
   
  自学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巡查保密室值班情况,各市自接受试卷之日起必须全天候开通视频设备,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集体舞弊将一追到底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考试期间,考点主考由各市考试机构选任,监考人员由各市考试机构统一调配; 考点不得私自设立分考点或在备案考点地址外组织考试;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实行考核聘任制,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真正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错装和漏装答卷情况的发生,考试结束后省将汇总情况,并全省通报;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提高反作弊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替考、高科技通信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加大对考风考纪薄弱考点的巡视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对发生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地区,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极端自然灾害即时报告
   
  自考之前,各市必须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考生规模,在现有备用考点(考场)的基础上,准备好数量充足的备用考点(考场),一旦出现极端自然灾害时,可以迅速做出转移安置部署,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各市如果发生地震、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发生地的考试用房情况,包括房屋是否受损、受损程度、能否继续使用等; 道路交通是否畅通;是否有考生伤亡、伤亡情况;是否影响考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等都要即时上报省考试院。

我省公布举报电话
    
  我省今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严格实行考试情况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错报,漏报、虚报和不报等情况的发生,需特别强调的是:凡失密、泄密和集体违纪、舞弊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举报电话为0311-6600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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