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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确应修改的,需要按一定程序予以修改。
依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出现这类问题的考生,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一份,考生本人签字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于每项考试网上报名结束之日的两天之前将《申请表》递交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
考试中心受理后,会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天删除本人递交修改申请的考生报名信息。届时,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进行重新报名。因考生不按程序要求办理报名信息修改,延误报考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