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师范类本科、专科及中专院校毕业生,按以下办法报到:
1、与市内各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属学校)以及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在我处报到。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其中: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以及市教育人才分市场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报到时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外,“报到证”请带原件及复印件。
2、与教育系统以外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师范类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在我处报到后,再到石家庄市人社局毕分办办理就业手续。
二、与市内教育系统签订就业协议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请先到石家庄市人社局毕分办报到后再到我处报到。在我处报到时需携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
三、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择业期为毕业之日起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再报到(不必考虑报到证上报到期限);择业期满后,失去报到资格,毕业生档案(除市区生源)转至生源地教育局。
四、以下情况毕业生暂时不办理报到手续
1、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取得应有学位和毕业证的毕业生。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生。
3、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档案未到的毕业生。
5、未在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五、2010年毕业生报到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以后。
石家庄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6036656
石家庄教育人才网:www.sjzjyrc.com,可登录网站查看相关政策。
石家庄市教育局毕分办
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