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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从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地方课程。按课程安排,小学三年级需购买《中华大家庭》教材,五年级需购买《民族常识》教材,初中一年级需购买《民族政策常识》教材。由于增加了新教材,对我省现行的城市区中小学部分年级课本费最高限价标准进行调整,即小学三年级由每生每年95元调整为100元,小学五年级由每生每年100元调整为106元,初中一年级由每生每年170元调整为176元,其他年级课本费最高限价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