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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要求自主招生按审核名单发录取通知书

2010-4-10 9:40:38石家庄信息网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对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政策。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时,招生学校需携带录取新生数据库、《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招收高中毕业生的还要携带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书原件。按规定应到省审核备案的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录取后的名单向考生发放省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根据实际情况,全省统一安排补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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