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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点高中公助生名额将全部分配

2010-12-9 11:51:15石家庄信息网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五项目我省试点,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将“凡进必考”

  记者获悉,今后两年河北省教育将在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制度、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模式创新等五个方面进行探索性改革。

  -好高中生源向初中分配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我省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规划,到2012年,有条件的地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为鼓励教师交流,我省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农村小学“音、体、美”老师不专业的问题,也将在2012年得到彻底解决,教育部门力争到2012年底前为农村小学足额配备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教师。

  -农民可上“网络学习教室”

  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我省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省教育厅将在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上开辟“网络学习教室”,大量添加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满足广大农村劳动者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需要。

  -逐步选拔人民教育家

  我省将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教师培训经费机制。到2012年底之前,所有新教师全部完成岗前培训,全部教师能够授受一次培训。小学教师全部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备研究生学历要达到5%。同时,将中小学校长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中小学校长培训新机制。

  我省明确,在职教师职务培训时间不少于每年48学时,新教师岗前适应性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是否合格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等的必备条件。此外,全省还将逐步选拔出一批省级骨干校长和人民教育家,并给予获人民教育家称号者每月每人1000元的政府津贴。

  -试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2011年起,我省将试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对全省在职教师进行资格注册。2012年全省全面推行。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一次,分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也合格的申请人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教师资格注册方面,以职业道德专业化、学科知识专业化、教育教学知识专业化以及教育教学的实绩为主要考核或考试内容。

  省教育厅表示,改革试点期间,教师资格考试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试点之前已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暂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已参加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相应免试相关科目。

  -中小学教师将全部招聘

  我省将制定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制度,建立公开招聘机制,实现教师“凡进必考”。新招聘办法将于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试点推进。2012年9月试点结束后,将在全省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制度。

  我省提出,实行试点的市(县)普通中小学校(含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均参加公开招聘,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师资。对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在第一个聘期内,对经单位考核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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