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人高等学校:
2012年我省录取的成人高校学生已陆续报到入学。为进一步体现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落实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原则,各成人高校在新生报到入学后,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成〔2012〕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入学报到的新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
二、各成人高等学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考生的各项信息,认真审核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照顾加分证件等相关材料。重点加强对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的专科学历复查工作,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免试生”、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免试生”,还要审核其《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入学和具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各成人高校务必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新生复查情况统计表》、《新生复查不合格情况登记表》(附件1、2)报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
邮 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66007116
传 真:0311—66007120
四、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对各成人高校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1.2012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复查情况统计表
2.2012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复查不合格情况登
记表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