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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开始的五年内,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约1万名学生将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考入大学。
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集中组织以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专业为主招生;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为了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家乡,为贫困地区建设发展发挥作用,专项计划也作出一些政策设计。如,学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留在原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国家在原有计划安排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增加1万名用作专项计划,既保障增加贫困地区学生的考试录取机会,又保障非贫困地区考生录取机会不受影响。同时,对贫困地区学生在报录程序设计上,按增加一次录取机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单设批次,提前单独录取,使他们多一次选择,并不影响他们的正常高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