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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3月28日召开视频会议,就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部署,要求针对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特别是网络发达下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案件上升的趋势,各市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设考点须提前报批
各市县应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安静、便于封闭的学校为考点。考点一般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需要在乡镇设立考点的,须报经市招生委员会同意。为加强考场管理,各市统一用微机随机编排考场。
录取工作分三次集中进行
在招生工作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除在我省务工的外省籍人员及子女外,招收(含自主招生)其他外省籍生源须在生源所在地列入招生计划,并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录取工作分三次集中进行。第一次为五年制、“3+2”高职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录取的生源为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省外学校办理提档录取手续,省内学校只提档,不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第二次录取时间为9月中旬,主要为省内学校第一次录取投档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第三次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录取时间为10月上旬。面向本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由各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