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组织学生军训。学校联系的军训基地(军训点)应具备学生军训基地的基本条件,要经辖区教育局、人武部检查验收,在军训前上报市教育局和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备案,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军训基地承担学生军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