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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19所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政策有变

2010-5-1 7:51:32石家庄信息网

□分配生比例增至80% □录取分数下浮50分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马利)2010年,石家庄市区招收分配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共19所,与去年相比,今年在分配生比例、录取分数下浮分数方面,都有不同程度调整。

■变化一:分配生比例增至80%

    市区招收分配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共19所,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这些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将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实施方案:

    1中、2中、5中、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5中、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三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

■变化二、录取分数下浮50分

    1中等19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施方案: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市考试院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生源范围。根据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和学生志愿,从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择优录取。同一所初中学校分数相同的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这两点变化,教育人士分析,这将为高中公助生名额全部分到各初中提供过渡,改变初中学校抢生源、乱收费等行为,促使初、高中学校在教育、教学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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