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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争抢优秀生源,中考结束以后各普通高中纷纷开展跨校“宣传”,“互挖墙脚”,影响招生公平。为规范招生秩序,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对中考招生宣传方式做出明确规定,严禁各普通高中跨校设立咨询站。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在招生宣传内容上要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宗旨,重点宣传本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严禁虚假宣传。
石家庄市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站或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要佩带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
按照要求,石家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到各县(市)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派教师到学生家里做工作、搞宣传,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包括招生咨询、招生广告等广告宣传,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市教育局普教处审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