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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复学后实行学费资助,标准以实际缴纳学费为准,但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在学费资助的同时,对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国家还实行退役复学深造政策。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科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似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在校大学生服现役第2年或转为初级士官第1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参加军队院校的招生考试。总部、军区级单位表彰的训练标兵或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海拔3000米以上艰苦地区工作或者在一、二类岛屿工作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加分。
★据《解放军报》消息,今年共确定3400余名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和680余名优秀士兵保送入学,10月底将统一安排入有关院校系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