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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间安排在专科二批录取结束后3日内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逐步扩大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院校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批准泊头职业学院等13所院校为2011年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13所院校石家庄占9个
今年新增的单招改革试点院校为:泊头职业学院、冀中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这次新增的13所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院校中,有9所院校是石家庄的高职院校。
高考考生都可以报考
根据安排,各试点院校首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数纳入本校当年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之内且不超过10%。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取得2011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必须于4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点补报名。
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试点院校报考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15日。考生到单招院校报考,并仅限报1所单招院校,报考2所及以上的考生将被取消所有报考学校录取资格。7月21日-8月15日,各单招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由各试点学校自行确定,招收相同或类似专业的试点院校可自行协商组织联合考试。8月17日之前,单招院校将考生成绩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专科二批录取结束后3日内(具体规定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各单招试点院校进行录取,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办理考生录取备案手续。
试点院校不得办辅导班
省教育厅强调,各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考试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