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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对学生书法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或达标的方法记载成绩,不用百分制,不对学生的考查成绩排队。
通知指出,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所有小学三至六年级都要开设书法课;2013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小学各年级及中学相应年级都要普及书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