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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被毕业”将追究领导责任

2011-3-29 10:03:44石家庄信息网

2010年,河北某地,为提高升学率,使很多差生“被毕业”。2011年,有关部门再次明确规定,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参加中考,否则将得到处罚。

新华网石家庄2011年3月26日专电,为片面追求高升学率,河北个别初中学校2010年拒绝部分学习成绩差的初三学生参加中考,一些“差生”提前离校“被毕业”。针对这种违规行为,河北省教育厅今年出台中考政策要求,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出台201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明确要求:
初中学校不得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乱印、乱订各种复习资料;
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选或让学生提前毕业离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
不允许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许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性纸笔测试选拔新生。

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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