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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考成绩7月4日公布 看清政策填好中考志愿

2012-7-2 11:58:18石家庄信息网

下周,石家庄2012年中考成绩就要出来了,随之而来的是紧张的志愿填报。虽然中考志愿填报不像高考那样复杂。整个中学阶段就像足球比赛,三年初中是上半场,高中阶段则是下半场。对于中学生而言,作为下半场的高中阶段对自己的未来更关键,竞争也更加激烈。

  马上就是填报志愿和录取,弄清政策才能正确填报,让我们看看今年的中考政策吧!

  中考招生分三批录取

  2012年中招高中录取共分三批进行。每批设二个公助生志愿、一个择校生志愿、一个分校生(含国际班)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其中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

  第二批为: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精英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

  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

  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数并列时,并列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校招生范围要看清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每批录取时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公助生包括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同一批次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其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市区普通高中只招收市区考生;市42中招收部分各县(市)考生;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招收各县(市)、矿区的示范性高中类考生;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各县(市)、矿区各类考生。

  市区各高中举办的国际班只招收市区考生,所招收的学生均为收费生。

  各国办高中分校面向全市(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生源范围)招生,全市各类考生均可报考。

  师大附中开办的“宏志班”50名面向全省招生;市十七中(招收辛集、晋州、栾城、井陉、元氏、赵县、赞皇、高邑、新华、桥西、桥东、矿区的考生)、市二十七中(招收平山、灵寿、行唐、新乐、正定、无极、深泽、藁城、鹿泉、裕华、长安、高新区考生)承办的“宏志班”各招收50名;辛集中学和9中举办的“珍珠班”、42中的“福彩班”面向全市各招收50名;市15中及24中承办的“山区班”面向山区县各招收50名考生;以上招收的考生,均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市15中“飞行员基地班”面向全市招生。

  中招时间安排

  7月4日

  公布成绩及建档分数线

  7月5日—8日

  考生填报志愿

  7月15日—23 日

  进行普通高中录取

  7月 25日—8月3日

  进行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录取

  8月15日—31日

  处理遗留问题    (记者 张凯) 

  市区共有2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精英中学。高中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用单独填报,其公助生第一志愿即被视为分配生志愿。录取办法为:待该批所有学校的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志愿且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分配生录取。录取按照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此时,普通高中第二志愿将参与第二次统招生的录取。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分配生由各县(市)、矿区教育局按分配到本县(市)的计划,将其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试院将按其分配后的计划,分学校录取,其录取原则、办法、程序同市区。

  考生作为高中分配生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中考成绩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中分校、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市区各高中分校、国际班或依托国办学校设立的民办学校在该批次择校生录取后进行,可采取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结合的办法,但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凡招收的石家庄市生源,其考生一律要填报志愿,由考试院按考生的志愿、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事宜由学校与考试院协商确定。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乱许愿,乱拉生源,对不执行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明年将停止其在本市的招生。

  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与统招公助生同时录取。市6中、12中、38中、师大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的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其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高中招收的音美类别考生均为特长生,其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中职学校录取办法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统招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由市考试院管理。凡在我市招收的5年制(含3+2)大专、普通中专、幼师等学校的考生,必须经市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再到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中考成绩公布后,准备报考上述学校的考生,都要与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一样通过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五年制(含3+2)大专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在生源不足时,可以自主招生,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但要建立完整的新生档案并及时到市考试院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各招收普通中专(含五年制大专)新生的学校要于9月底以前到市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在市区招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

  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中学、

  河北师大附中、石家庄市十五中学、

  石家庄市第二十四中、石家庄市第五中学、

  石家庄市第四中学、石家庄市第六中学、

  石家庄市第九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中学、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

  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

  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三中学、

  石家庄市第五十四中学、精英中学。  

  在市区招生的市级示范性高中

  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

  石家庄市第十九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一中学、

  石家庄市第二十五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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