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在中职教育中的全面推行,我省中职学校学生普遍在最后一年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据统计,每年参加顶岗实习的中职学生达到40万人,由于人数众多,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或工伤的风险成为摆在企业、学校和家长面前的敏感问题。责任如何认定,谁为风险买单?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省职成教工作会上获悉,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年内全面推广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据介绍,保险投保主体原则上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保障对象为参加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中职学校在籍学生。其责任范围将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各中职学校可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根据要求,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学校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果职业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教育部门将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承保机构。
省教育厅强调,各中职学校校长为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必须抓紧建立学生实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参加实习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