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高考 | 中考 | 中专 | 大专 | 技校 | 河北单招 | 3+2大专 | 职教中心 | 对口升学 | 成人高考 | 出国留学 | 常见问题 | 招生政策 | 职业培训| 专题
当前位置:石家庄招生信息网 >> 考试信息 >> 接本考研 >> 浏览教育

河北201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将全部网上缴报名费

2010-9-26 8:09:57石家庄信息网

研究生报名25日开始

      2011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已于9月25日正式启动,9月25日至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名费有效。今年我省研究生报名将直接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由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对考生资格审查将更为严格。

2011年试行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1年研究生报名比较明显的变化为: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与此同时,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网上支付报名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今年河北省将采用考生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后,最好打印出清单并牢记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亲自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到各报考点在网报公告中公布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我省各市均设报考点
  
    我省各市均设有报考点,除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外,所有报考点均接收报考工作。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只接收我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和农村教育硕士报名工作。其中,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据了解,我省报考点原则上不接收在河北省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我省各报考点均不接收本科阶段在外省高校就读的推免生,包括从外省高校推免到我省招生单位就读研究生的考生,以及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的报名工作。
   

 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北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并持教育厅审核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报名校验码。
    已就读国家正式研究生的在校学生,如准备报考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应提前告知本人现就读的培养单位并由研究生招生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方可报名。对未经我省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名的,在读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11年1月15、16日初试
   
 硕士研究生初试日期和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16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得超过14:30。
  
 我省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期间内,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我省各考点将继续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考生需要配合检查。
   
 按照国家规定,对作弊考生将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招生单位还将把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在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考生,今年不得报考。





相关阅读:

招生教育
视觉焦点
  • 阅读排行
  • 最新
  • 推荐
  •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