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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各成人高等学校:
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11月中旬开始。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9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成立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度室、纪检信访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调度室下设系统维护组、数据管理组、录取检查组、计划审核组等职能机构。
二、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录取,第二阶段为调剂录取(含征集志愿)。
具体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附件3。
三、报到时间、地点
(一)参加省录取的工作人员于11月17日报到。其中系统维护组、数据管理组和计划审核组的有关工作人员须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培训中心
四、招生生源计划的调整
(一)调整招生生源计划的原则
1.招生生源计划的调整全部在远程网上进行。
2.调整生源计划随志愿进行。每批次第一、二志愿录取前招生学校分别进行生源计划调整。征集志愿前、后,招生学校分别进行生源计划调整。
3.招生学校须根据本学校上线生源情况,核实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的生源计划原则上不再变动。
4.招生生源计划分层次进行调整,专科层次生源计划不可调整到本科层次;本科层次的专科起点升本科生源计划不可调整到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生源计划可调整到专科起点升本科。各层次业余和函授计划一律不得调到本层次脱产计划中使用,反之,脱产计划可调到本层次业余和函授计划中使用。
5.调整生源计划要保障考生的利益,凡上线生源小于年初生源计划的,调整后的执行计划数不能小于上线生源数。
6.招生学校对招生生源计划的调入和调出全部通过教育部分省计划调整系统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生源计划调整申请。
7.部委及外省市属本科层次招生学校,如上线生源人数少于年初生源计划数确需调出的,则调出计划最多不超过计划余额的80%;如上线生源人数多于年初生源计划数的,计划不得调出。高中起点升本科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收该层次的追加计划。
8.河北省属招生学校的生源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执行。
(二)调整招生生源计划的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311—83813715
五、录取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生源不足开班人数的学校或专业不允许退档,不允许擅自调整考生所报志愿。
3.投档办法。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l:1比例投档,招生学校审核录取。各层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办法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依据本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学校录取时,应优先录取“免试生”。
5.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不得拒绝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6.所有录取新生名单须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批后的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工作要求
l.各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校录取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网络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配备专门的网上录取计算机人员,并主动与当地电力、电信部门沟通,保证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录取期间,招生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预退档考生,按时上载考生结果,以保证录取工作正常流转。因故不能按时正常录取的招生学校,应及时与录取的有关机构取得联系。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载的招生学校,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招生学校协商处理。
录取时,各招生学校须按要求准确录入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工作。
4.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避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擅自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委托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为本校正式在编人员。
5.所有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遵守招生纪律,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招生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考生所有的报考信息只能用于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学籍管理,不得擅自另作他用。不得利用计算机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和招生纪律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7.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注意事项(见附件1)
六、调剂录取工作
(一)调剂录取的原则
1.调剂录取仅限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部委及外省市属招生学校,可参加征集志愿。
3.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达到我省相应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且填有“同意调剂到其它招生学校”的考生,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二)调剂录取日程安排(见附件3)
七、录取工作流程(见附件4)
八、录取经费
各招生学校每录取一名考生须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费50元。招生学校可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收到汇款后,邮寄《新生录取名册》。
收款单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开户行:石家庄市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0402022009249021409
电 话:0311—66007188(兼传真)
附件:l.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注意事项
2.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4.网上录取工作流程
5.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代码表
6.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退档不合格原因代码表
附件: fujian.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