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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计划的通知
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3+2”高职院校,下同)在我省招生计划的报送和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学校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学校招生代码、学校名称、办学性质、隶属关系、学校地址、邮政编码、学校网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等。
(二)招生计划信息
招生计划信息包括:计划类别、计划总数、专业类别、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数、分市计划数、学制、学费、住宿费、联办院校、备注等。
二、报送流程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招生计划的网上填报工作,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填报流程提示操作。
(一)登陆河北省中职计划管理系统
2012年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互联网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在《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职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招生计划信息填报、修订和确认。
(二)登陆号和初始密码
1.2011年已在我省招生、今年继续招生的学校,登陆号和初始密码均为该校2011年在我省的招生代码。2012年该校招生代码不变。
2.2012年新增学校。省外学校携带相关部门同意在我省招生的批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同意后给予登陆号和初始密码。省内需跨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先到学校所在市招生部门申请学校招生代码,然后携带招生代码证明、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办学审批文件及资质年检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核准,同意后给予登陆号和初始密码。跨年度恢复招生的学校,按新增学校办理。
3.密码的修改。学校第一次登陆中职计划管理系统后需修改初始密码。报送过程中如忘记密码,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填报招生计划信息要求及说明
学校在规定的填报招生计划时间内,可自行调整、修改本学校的招生计划内容,核对无误后,在系统内提交。提交后,不得再对报送的招生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更正的,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书面申请,同意后再做处理。
1.省外学校填报招生计划要求
(1)依据教育部下发的跨省招生计划或河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在我省招生的批复函填报。
(2)五年制、“3+2”高职计划,需提供学校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函。“3+2”高职还需提供联办院校同意函。
2.省内学校填报招生计划要求
(1)五年制、“3+2”高职计划总数、专业计划数及专业名称,依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计划填报。
(2)省属招收普通中专的学校,其计划总数、专业计划数根据办学条件、2011年实际招生数和社会需求合理确定后填报。
(3)市属招收普通中专的学校,应以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招生为主。对多年来跨市招生的学校,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视生源情况适量安排,填报跨市招生计划时,面向本市的招生计划也同时填报。
(4)市属招收医药卫生类、教育类专业的普通中专学校,无论是否跨市招生,需填报全部医药卫生类、教育类专业的招生计划。
(5)省内学校招收教育类专业,需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民办学校招收医药卫生类的专业招生计划数需经省教育厅同意;医药卫生类专业招生还需出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
3.计划类别
计划类别按层次分4类:五年制高职计划、“3+2”高职计划、高中起点普通中专计划、初中起点普通中专计划(含小学艺术、体育生源计划)。
4. 专业类别、专业名称
普通中专专业类别、专业名称,需在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选择。五年制、“3+2”高职专业,除在《专业目录》中选择外,也可依据省级相关部门批示填报。
5.学制
五年制高职标注“
6.学费、住宿费
严格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填报。
7.备注
招生学校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备注中注明。如:招生范围,体检要求,联办学校名称、地址,高职阶段学费和住宿费等内容,但不能出现岐视少数民族、男女生、残疾考生等内容。
8.招收文化艺术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和残疾考生的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可不分列市,在备注栏注明提前单独招生。
(四)招生计划信息审核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招生计划管理系统中的管理功能,审核学校报送的各类、各层次的招生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和学校沟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五)招生计划确认和备案
招生计划确认实行现场确认为主(省内学校),远程确认为辅(省外学校可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报送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的方式。
1.招生计划审核通过后,学校采用中职计划管理系统提供的程序打印本校招生计划确认表,由学校负责人在招生计划确认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招生计划确认表(外省学校可以邮寄)到省招生计划审核现场进行确认和备案。
2.现场确认时,学校还要求更正招生计划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在系统内修改,并重新确认备案。
3.不按规定日期进行现场确认和备案的(
(六)招生计划的汇总、公布
1.省教育考试院对所有学校报送的招生计划审定无误后,进行分市整理、汇总并印制成册,招生计划电子版和招生计划册分送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2.为方便考生查阅和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
三、时间安排
5月中旬,印发招生计划。
四、其它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66007030、66007130、66007132
联系人:李志刚、武克忠、杨宏威 传真:0311—66007131
填报招生计划期间的网络和技术问题,请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
联系电话:0311-66007096 、66007097
联系人:田明儒、王树祥
附件:现场确认备案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现场确认备案时间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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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 地 院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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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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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石家庄市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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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邯郸市、邢台市、沧州市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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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衡水市、保定市、廊坊市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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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秦皇岛市、唐山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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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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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11楼小会议室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省内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在日程安排期间办理。省外学校如到现场确认、备案,可在确认备案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