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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2012年4月底前举行,以满分30分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其中长距离跑要作为必考项目。
考生体育考试前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
三类学生可免考
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40%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免考须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免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缓考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此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中断考试,须由相关考务组写出报告,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相关考生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