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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区中小学7月4日正式放暑假 9月1日开学


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市区中小学7月4日正式放暑假,9月1日开学。暑假期间,非经审批,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教 育局指出,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检查部署各中小学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 况。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普 通高中暑假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在暑假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公办学校 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 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数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暑假期间,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可给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有条件的学校确保暑假期间图书馆对师生有效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便利的读书条件。各学校可立足自身实际,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教育局要求,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法治教育,要求学生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抵制各种非法集会、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假期道路交通安 全和外出活动的安全意识,进行防意外伤害、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文明出行教育,引导中小学生遵守交通 规则,摒弃交通陋习,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要注重文明礼仪,外出游玩要维护景点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劝导学生文明上网,远离 社会经营性网吧,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自觉抵御不良网络信息的侵害,日渐养成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开学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学生入学安全。
河北新闻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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