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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李丽英代表建议,新建小区建设之初,应有政府相关部门、包括教育部门联合审批,对于学校配套设施规划,包括功能设计不到位、或者恶意拆分面积规避教育配套建设的地产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并由执法及教育部门专门负责全程监督其教育配套建设。
对于不够建设配套学校幼儿园的地产项目,应制定一定的标准,由开发商向地方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教育配套基金,由政府协调支持就近学校,补充其设施设备、教室改造及相应师资,以妥善安置新增适龄儿童入学入园问题。同时,对于具备建设标准已建成配套设施的,政府应指定具体执法部门,敦促其在竣工规定时间内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科学合理的调整入学接纳范围,缓解入学难问题。对于擅自更改、不移交的开发项目应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