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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RE考生因故丢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可于2009年6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内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合格证书有同等效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具体申领办法如下:
1、办理方式:办理2006年上半年及以前历次考试合格证明书的考生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社会考试处810或812房间办理,须考生提供的信息为“姓名、考号、获证书年度、考次”。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精神,办理2006年下半年及以后历次考试合格证明书的考生请登录http://chaxun.neea.edu.cn(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自行办理。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的时间上报有关信息,接到考试中心制作、下发的“合格证明书”后,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考生领取时间,有关考生根据领取时间到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