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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上报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时,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分类上报招收初中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的来源计划。
招生学校填报的专业名称需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标准。
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残疾考生的普通中专学校可实行单独招生,计划可不分市公布。
凡没有列入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各类、各层次学校,省教育考试院不办理审核录取手续。
招生来源计划下发后,各市及招生学校不准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