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考试院相关规定,2010年凡具有优惠照顾条件的中考考生,先由学校、各县(市)、区招办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在学校公示后,报市考试院于5月31日到6月3日集、统一审定(各县、矿区只查验示范性高中类)。
其中5月31日上午审查高邑、元氏、赞皇、正定、新乐;5月31日下午审查栾城、赵县、藁城、井陉;6月1日上午审查辛集、深泽、无极、鹿泉、晋州;6月1日下午审查行唐、灵寿、平山、矿区;6月2日上午审查桥东区、长安区;6月2日下午审查新华区、桥西区;6月3日上午审查裕华区。
优惠照顾条件审查结束后,市考试院将所有享受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及优惠类别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后,除取消优惠照顾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