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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录取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按类分别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9日9时至10日17时,相关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备案。
4月16日9时,牵头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本考试类一志愿投档。
4月17日9时,单招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投档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体检和成绩等)。
4月18日17时前,单招院校完成一志愿录取,并上传录取考生名单。
4月19日9时至12时,各院校按考试类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2日14时,牵头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本考试类二志愿投档。
4月23日9时,院校下载二志愿投档信息。
4月24日12时前,单招院校完成二志愿录取,并上传录取考生名单。
4月24日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单招院校将考生一、二志愿及免试考生的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并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和招生工作人员三人签字确认后于2018年4月25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领取新生录取名册。
未按要求录取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上报录取结果的单招院校负责。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