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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26日至9月1日(期间每天8:00至22:00)。逾期不再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报名系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进入“统考生报名”入口。农民工考生须选择“农民工考生报名”入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2.新用户注册。首次报名的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阅知“报考须知”,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设置密码、输入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等待系统向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完成新用户注册。同一个手机号码和同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只允许报考一次。
农民工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系统首先进行考生报名资格的核验,通过核验的农民工考生方可进行注册。
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不允许变更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由于考生变更手机号码,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信息确认机构、招生学校无法联系到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建议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密码遗忘,可使用系统“密码找回”功能,填写报名时所用证件号码,通过短信验证后可进行密码重置。
3.填报相关信息。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进入信息填报网页。
按照网页提示,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为准填写相关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信息均需填报,且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合理选择确认日期。规范填写毕业学校名称、毕业日期。贫困县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部门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否则不享受贫困县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选择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报考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并符合所填志愿的报考条件和招生范围。网上报名结束后,所填报志愿不允许修改。
农民工考生只能填报招收农民工的学校和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志愿外,还可再填报一个科类相同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层次志愿,即: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报,要真实准确,不允许他人代为填报,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4.保存提交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各项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重要信息,无误后保存提交。
5.在线审核前置学历。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是否属实,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需到学历认证部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到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报考。
学历认证部门:
(1)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学历认证咨询热线: 010-61139123。
(2)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 ,咨询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2。
(3)河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考大厦五楼学历认证处,咨询电话:0311-67105401,67105552。
6.浏览或修改报名信息。如需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次保存提交。
7.网上支付。点击“支付”按钮,进入支付页面,按照页面的提示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不允许再修改“报考层次”信息。未在网上支付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考务费缴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财综〔2014〕9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其中: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考务费75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考务费100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考务费75元。
(三)其他
1.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身份核实,并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确认点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后删除原报名信息。
2. 手机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只能换用另一个手机号码重新进行注册。
3.考生网上支付考务费时遇到问题,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方式一:登录易宝支付网站(网址:http://www.yeepay.com),点击“帮助中心”,查看相关信息。
方式二: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电话:010-59370500 (座席)。
三、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4日至9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信息确认流程:确认点工作人员按以下流程进行信息确认。
1.发放《承诺书》。发放并指导考生阅读、签订《承诺书》。
2.审核报名资格。使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居民身份证,获取其报名信息,并对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3.办理照顾加分手续。对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审核其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加分手续。
其中年满25周岁(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加分信息,由系统根据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自动生成;其他考生的照顾加分信息,由工作人员手动完成。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4.采集图像信息。
5.采集指纹信息(一般采集左手食指指纹)。
6.考生核对信息。打印《2017年河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考生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考生在《核对表(存根)》上签名,交确认点留存。
四、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有关要求
(一)考生交验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的考生不予确认。
2.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考生,出具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无《居住证》的考生不予确认。
属以下情况考生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出具本人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是外省公安机关发放的,但户籍是我省的考生,出具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未通过网上审核学历的考生,出具有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未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现场签订《延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保证书》,并按规定时间将《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交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验。逾期未提交,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考务费不退。
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出具学校证明原件。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出具本人有效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其中: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
贫困县考生,出具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出具设区市政府侨办或省直管县(市)政府侨办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出具省政府侨办证明原件、复印件。
符合其他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出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对交验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教育考试机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退费条件及办法
考生已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可以申请退费。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于9月12日至13日到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填写《考生退费申请单》。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各市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所交费用退还至原交费账户。
请考生报名结束后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六、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贫困县考生。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 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
邢 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县、任县
保 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承 德: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 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 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